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根据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7号)要求,就我校申报福建省一流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所有校内专业,以学院为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培养方向清晰,开展协同育人或产业学院改革。优先立项参与“转型”项目的专业。
2.专业管理规范,对接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对接国家标准的人才培养方案。近三年无教学安全事故。校内同代码多点办学的专业、专升本专业、无“H”代码的合作办学专业,只能以一个代码合并申报。
3.教学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有3类以上省级及以上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专业、教学类奖励或支持项目。
4.专业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和核心课程教师符合专业设置要求,一个专业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负责专业不超过2个。教学团队和基层教研组织建设措施有力,对师德师风或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5.专业质量保障有力,综合实力排名居全省同类专业前50%。
6.申报时有一届以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
三、工作要求
1、请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学八个专业按照直接认定流程填写附件2: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直接认定)表与附件4: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校内其他专业对照申报条件填写附件3: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申报评审)表与附件4: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于6月24日中午12点前提出拟申报专业名单。纸质加盖学院章,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chyan@xmut.edu.cn。
联系人:于老师、颜老师,电话:6291565、6291186。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附件2: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直接认定)表
附件3: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申报评审)表
附件4: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