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2-2013学年度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作者:林珊珊 时间:2012-09-06 点击数:
各院系:
为缓解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而无法按时缴费的的困难,配合做好完费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学费。请各系认真阅读《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暂行)》(见《学生手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学生需填写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院系审核通过后填报汇总表(附件2,注意:学号为文本格式,姓名或数字中间不允许出现空格,金额为数值格式)。
为确保教务注册和财务核算,学校规定“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缓交学费工作”,请各院系务必于9月21日前(周五)(老生),10月10日前(周三)(新生)将缓交学费学生汇总电子版(见样表)跟本帖,文件命名“XX系2012-2013学年申请学费缓交学生名单(共?人)”,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盖公章)(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交资助科。
温馨提醒:鉴于在上学年缓交工作中,出现部分学生的姓名或学号错误而不能正常注册的问题,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请务必让学生签字确认。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处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