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登记建账、保管维护。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借用和领用要手续完整,按时回收。
三、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有计划、有组织,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养成科学的态度和良好学风。
四、学生应在教师和实验人员指导下,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和操作,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工具整理放好。
五、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器材,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如发生故障、损坏,应及时登记并修复;如发生丢失或其它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分析丢失或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六、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有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危险性实验,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七、使用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八、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食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和打闹。
九、实验室的防火、防盗、防破坏要常抓不懈,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
十、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实验室,外单位人员参观或做实验,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经教务处批准。
十一、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厦门理工学院
200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