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习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途径,通过教学实习,学生既可巩固升华理论知识、获取社会实际生产管理的知识与能力,又可引导学生接触社会实际,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劳动观念,激发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对专业知识的求知欲望。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教学实习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教学实习工作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一)教学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种重要教学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从事对本专业的学术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使学生在各个方面得到基本训练,初步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各系部既要认真组织和指导教学实习,又要大胆放手让学生独立工作,使其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能力的培养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体要求可视专业情况,因人而易,有所区别,不搞“一刀切”。对每次的教学实习,应有一定的质量和数量指标。各系部在组织实施教学实习前,都应先拟订教学实习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教学实习的主要内容
本规定所指的教学实习适用于厦门理工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需在校内外实习单位进行的各类教学实习环节,软件高职专业学生教学实习管理另行规定,校内进行的各类课程教学实习环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教学实习的组织领导
教学实习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由分管校长领导。教务处协助校领导进行全校教学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系部是教学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分管系主任负责相关专业教学实习的领导工作。
四、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教学实习工作的需要,及时修订有关教学实习管理的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实习工作规范有序地完成;
2.汇总审核并制定全校各专业教学实习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分管校长审批后下达执行。教学实习经费原则上包干使用,专款专用,不能超支,节余留用;
3.定期检查各系部教学实习的工作情况,必要时应会同有关方面赴现场检查教学实习情况,协助解决教学实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分管校长汇报;
4.负责对全校教学实习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组织经验交流,对教学实习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或个人,应报请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系部职责
1.每年十一月份,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提出相关专业教学实习计划,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2.负责制定教学实习方案(包括教学实习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进行教学实习准备、教学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审批教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学实习的指导教师必须由中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学人员担任;
3.组织教师编写教学实习的基本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和教学指导材料),规范教学实习过程;
4.积极主动地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为教学实习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控制和审批教学实习经费;
6.经常检查教学实习情况,及时掌握教学实习动态,负责解决教学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7.教学实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召开教学实习座谈会,对教学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教学实习大纲、教学实习计划和方案,担任教学实习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学生的教学实习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3.根据教学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接受教学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教学实习进程安排;
4.对学生和接受教学实习单位阐明教学实习大纲及教学实习计划内容,明确教学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5.会同接受教学实习单位指派的技术指导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教学实习,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及时检查学生教学实习工作日记,掌握教学实习进度;
6.组织专题报告讲座,结合教学实习的要求讲授必要的理论知识和组织必要的参观等,指导学生搜集有关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以及教学、科学技术活动等方面所需要的资料;
7.指导学生撰写教学实习报告,做好学生的教学实习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
8.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保密、保安以及安全生产等制度;
9.向系部汇报教学实习工作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10.经常与接受教学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听取他们对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接受教学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搞好校企关系。
11.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教学实习中的违纪、违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系部分管领导。教学实习结束后提交处理的书面报告给有关部门记录、存档。
(四)学生职责
1.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
2.在实践中,认真做好实习日记,及时总结并书写实习报告;
3.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遵守实习的各项规定;
4.服从接受教学实习单位的领导,注意文明礼貌,按单位规定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