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盐城“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8 点击数:

 
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盐城“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5:39
 

各相关单位:

2019年3月21日下午14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指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盐城“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做好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教学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深刻吸取教训,迅速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夯实各环节责任,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各单位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进行全面摸排确认,切实掌握安全风险分布情况,全面彻底排查危险化学品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重点排查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风险管控是否健全,危险品仓库是否安全规范可控,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安全警示标示是否科学等,凡是风险管控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4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涉危涉爆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自查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切实防范于未然,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保卫处  教务处  科研处

2019年3月28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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