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信息中心: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21日全天,其中公共课统考时间为6月17日-20日(17周),期末考试周时间为08:40-10:40,14:30-16:30,18:00-20:00。其他课程排考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课时间自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纪律教育
(一)各教学单位考前一周安排做好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学习《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查为作弊提供方便的QQ群、微信群等。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新进校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重申监考纪律,督促教师按时查询监考安排。具体要求参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厦门理工学院校内各类考试监考须知》。
二、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工作以《厦门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试卷制作、试卷审批、试卷评阅、试卷归档、违纪处理等规定为依据。
(一)课程考试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时的情况下安排。6月16日(含16日)前的考试为提前考试(分散)时间段。6月17日(含)-6月21日(含)为期末考试(统一)时间段。5月25日-26日四六级英语口语考试,6月15日白天举办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因此当天白天不安排期末考试。
(二)思政课程由任课教师随堂考核,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其它校公共课期末统考由教务处和开课院(部)统一组织。
(三)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由开课院(部)组织。为保证考生有充分的备考时间,请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实际情况,均匀、合理地安排期末考试和其他教学活动。为保障考试工作规范、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最后一门考试不能早于2019年6月20号(含20号)。
(四)考核周内课程考试日程按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段各120分钟安排。笔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20分钟,考查课程考核时间不低于95分钟,其他个别课程确因特殊情况需增减课程考核时间的,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口试时间每人至少12分钟。
(五)以课程教学班或行政班为单位并满足考生隔位就座的原则安排考场。原则上考场考生数少于等于80人配2名监考,80—120人配3名监考,大于等于120人考生配4名监考。
1、主要工作时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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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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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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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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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考试任务维护(考试形式、方式设置)、试卷号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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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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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程排考(时间、地点、监考老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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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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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排考(时间、地点、监考老师安排),生成考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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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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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可通过Web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集美校区相关考试安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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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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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统考的试卷样卷、《试卷送印交接单》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学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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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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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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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不含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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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完成评定成绩、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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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要求:学院根据教师提供的试题(卷)库,组(抽)试卷。试题库组2套试卷,试卷库抽6套试卷,填写试卷审批表,交教研室(系)主任审批、选卷(确定期末考试试卷、补考和缓考试卷;与往年试题比较,题目相同率不高于20%,2套卷题目相同率不高于30%)签字。
3、试卷送印及分封要求:任课教师将试卷送印单和符合规范格式的试卷交教务处文印室(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印刷(注明份数和使用日期),并申请试卷答题纸。命题教师至少在考试日期前2天到文印室核对、领取试卷及答题纸后到学生所在院(部)领取试卷袋、考场考生名单及考场情况登记表,并按行政班级封装试卷后存学生所在院(部)。
4、任课教师应在本门课程考试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因不可抗力无法及时录入成绩的,应在考试前填写《期末成绩延期录入申请》,经教学单位、教务处同意后可延期录入,但须在7月18日前完成;涉及暑假期间实习实践的课程,须在9月8日前完成。
5、考核文件归档。试卷评阅规范、各项考核文档齐全,填写规范并按一览表顺序存放,参见《课程档案(参考规范)》。各院(部)也可根据各专业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课程文件归档的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期末校公共课统考工作安排
(一)公共课排考
1、本学期末公共课统考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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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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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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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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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I(下)、高等数学II(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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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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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周一)上午8:4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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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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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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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周二)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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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I(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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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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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周三)上午8:4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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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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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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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周四)上午8:4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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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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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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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周四)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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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课统考采用跨系交叉监考。本学期首次采用教务系统填报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及时间由教学运行科另行通知。
(二)组卷与抽卷
学院相关负责人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组卷或从试卷库中抽取试卷,每门课程或同一课程的不同班级使用试题都需两套试卷,经试题库(卷)负责人现场完成校核、试做等工作,并作相关记录,从中确定一套为期末考试试卷,一套为补、缓考试卷,由开课院(部)领回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三)送印与监印
1、公共课开课院(部)明确每门统考课程的试卷套数,每套试卷适用的行政班或教学班(包括试卷适用年级、专业和班级),按行政班或者教学班形式填写《试卷送印交接单》(一式两份),连同符合规范格式的试卷样卷及电子版、课程统考人员安排表、监考须知,在2018年5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所填表格经办人要签名确认,开课院(部)审核盖章。
2、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试卷保管人员将《试卷文本》连同《试卷送印交接单》送指定印刷厂进行试卷印刷,严格履行经办人签字手续。
3、试卷印刷完毕后,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交接,试卷交接的各环节必须办理交接手续。《试卷送印交接单》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开课院(部)保存。
(四)抽检与保密
1、考试前2个工作日开课院(部)派专人在试卷保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试卷拆包抽检,抽检比率10%,查看备用卷,并作好记录,完成考前最后一次试卷核查工作后密封抽检的试卷(包括备用卷),抽检人员在密封袋上签名,盖教务处公章。同时整理试卷、试卷袋、考场考生名单、监考须知、考场情况登记表,做好试卷分发准备(相关课程由课程所属学院提前准备答题卡)。
2、试卷在考试前后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出现泄密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领交试卷与考场巡视
1、领卷:各开课院(部)发放试卷人员务必于考前45分钟到达领卷地点,负责分发试卷,领取备用卷;各监考人员须于考前35分钟到领卷地点领取监考须知、试卷、试卷袋、考场名单及考场情况登记表,履行领卷手续,并于考前10分钟到达相应考场。
2、交卷:各开课院(部)安排收卷人员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详见监考须知,下同),清点所有班级试卷、答题纸、试卷袋、考场名单及考场情况登记表后领回评阅;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填写试卷袋及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在相应的位置签字,清点试卷、答题纸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到考点办公室装订,连同考场名单(经学生签字后)装袋,交考点收卷人员,履行交卷手续;如考场有考试违纪情况,由监考老师告知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件及相关违纪资料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处理。
3、巡视:考试期间,各开课院(部)要做好巡考工作,明确人员安排和责任。
(六)考教分离评卷
由开课院(部)教研室统一组织,实行流水作业、集体评卷。
(七)考核文件归档
各院(部)按《课程档案(参考规范)》做好考核文件的归档工作。
四、补考、缓考工作安排
1、补考、缓考时间为2019-2010-1学期开学第一周。7月22日通过系统生成需补考、缓考的课程及学生名单,7月22日-31日由各院(部)通过系统进行补考、缓考排考,8月1日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补考、缓考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为2019-2010-1学期第一周周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公共体育课程的缓、补考时间由公体部另行通知。
2、学生赴美实习、闽台交流等因公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补考,参照《关于“闽台合作(3+1)”等专业学生补考安排的方案》执行。
3、所有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开课院(部)负责组织,各院(部)必须按照期末考试工作要求组织,领导、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制度,杜绝考试违纪行为。
4、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补考、缓考任课教师完成评定成绩、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必须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规定,在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相关手续。
请各院(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从命题到成绩的报送等整个考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管理,落实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