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各实验室在暑假期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安排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放假前,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归档。确保假期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要加强对危险、毒害物品,电器设备,高压气瓶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保管责任落实到人;未用完的各类危险、管制化学品必须由各单位统一回收保存在药品室,并实行“五双”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或随意放置。化学品仓库、易燃易爆品仓库、废液暂存柜、气瓶室等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保持红外、监控设施正常工作。
四、放假期间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严禁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各实验室要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下学期的正常使用。
五、放假期间,确因教学需要假期使用实验室或假期有带电运行的实验室,须经所在教学单位批准,并安排实验室管理人员值班或巡查。假期使用实验室请填写《2019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计划表》(附件1)。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各实验中心主任在暑假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并于7月10日前将附件1、附件2 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401室)进行备案,放假前教务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教务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