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15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9:37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信息中心:

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07日-2019年1月18日(19、20周)全天,其中公共课统考时间为1月14日-18日(20周),公共课考试时间为08:40-10:40,14:30-16:30,18:00-20:00。其他课程排考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课时间自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纪律教育

(一)各教学单位考前一周安排做好学生考试纪律教育,学习《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严查为作弊提供方便的QQ群、微信群等。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新进校教职工)学习有关规定,重申监考纪律,督促教师按时查询监考安排。具体要求参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厦理工教【2010】1号文)、《厦门理工学院校内各类考试监考须知》。

二、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工作以《厦门理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2015修订稿)及其他有关试卷制作、试卷审批、试卷评阅、试卷归档、违纪处理等规定为依据。

(一)本学期的19-20周为考试周,其中公共课考试安排在20周。课程考试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时的情况下安排。

(二)思政课程由任课教师随堂考核,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综合评定学生成绩;其它校公共课期末统考由教务处和开课院(部)统一组织(详见附件)。

(三)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由开课院(部)组织。为保证考生有充分的备考时间,请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实际情况,均匀、合理地安排期末考试和其他教学活动。为保障考试工作规范、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最后一门考试不能早于2019年1月17号(含17号)。

(四)1月7日(不含7日)前的考试为提前考试(分散)时间段。1月7日(含)-1月18日(含)为期末考试(统一)时间段。11月17日-18日英语口语考试,12月15日白天举办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因此当天白天不安排期末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可与教学运行科协商处理。

1、主要工作时间及要求:

时间

工作要求

10月15-26日

本学期考试任务维护(考试形式、方式设置)、试卷号维护等

10月29-11月14日

公共课程排考(时间、地点、监考老师安排),生成考试名单

(各学生学院在11月2日前报公共课考试监考老师至教学运行科)

11月15日-11月30日

专业课程排考(时间、地点、监考老师安排),生成考试名单

12月3日起

全校师生可通过Web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集美校区相关考试安排信息

12月24日前

公共课统考的试卷样卷、《试卷送印交接单》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学运行科

1月14日-18日

公共课考试,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2019年1月21日前

任课教师完成评定成绩、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2、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要求:学院根据教师提供的试题(卷)库,组(抽)试卷。试题库组2套试卷,试卷库抽6套试卷,填写试卷审批表,交教研室(系)主任审批、选卷(确定期末考试试卷、补考和缓考试卷;与往年试题比较,题目相同率不高于20%,2套卷题目相同率不高于30%)签字。

3、试卷送印及分封要求:任课教师将试卷送印单和符合规范格式的试卷交教务处文印室(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印刷(注明份数和使用日期),并申请试卷答题纸。命题教师至少在考试日期前2天到文印室核对、领取试卷及答题纸后到学生所在院(部)领取试卷袋、考场考生名单及考场情况登记表,并按行政班级封装试卷后存学生所在院(部)。

三、后期其他工作

为保证系统能及时给出补考、缓考学生名单,方便学生查询,成绩录入工作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

1、任课教师应在本门课程考试后三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实践性课程、统考流水改卷的公共课程和公共体育课等三类课程应在本门课程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

3、任课教师因不可抗力无法及时录入成绩的,应在考试前填写《期末成绩延期录入申请》,经教学单位、教务处同意后可延期录入,但须在1月25日前完成;涉及寒假期间实习实践的课程,须在3月3日前完成。

4、各院(部)应将学生的考试成绩告知学生家长;

5、通知各班级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成绩,确保其妥善制订课程补考、重修计划,及时完成补考、选课工作。

6、考核文件归档。试卷评阅规范、各项考核文档齐全,填写规范并按一览表顺序存放,参见《课程档案(参考规范)》。各院(部)也可根据各专业课程的性质和特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课程文件归档的要求,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公共基础课程须将考核结果及分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四、补考、缓考工作安排

1、补考、缓考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3月1日。2月12日前通过系统生成需补考、缓考的课程及学生名单,2月12日-15日由各院(部)通过系统进行补考、缓考排考,2月18日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补考、缓考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为3月2日-3月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公共体育课程的缓、补考时间由公体部另行通知。

2、学生赴美实习、闽台交流等因公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补考,参照《关于“闽台合作(3+1)”等专业学生补考安排的方案》(教务【2016】29号)执行。

3、所有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开课院(部)负责组织,各院(部)必须按照期末考试工作要求组织,领导、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制度,杜绝考试违纪行为。

4、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补考、缓考任课教师完成评定成绩、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学生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必须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厦理工【2010】203号)第四章第十八条之规定,在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相关手续。(申请表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请各院(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从命题到成绩的报送等整个考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管理,落实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校公共课统考工作安排》

 

 

附件列表: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校公共课统考工作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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