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鼓励学生根据所学专业、职涯规划和个人兴趣自愿考取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特展开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工作,对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学生进行差别化激励。
一、申请对象
2017届毕业生
二、激励办法
学院按行业认可度对证书进行分等。证书分为三等:Ⅰ等、Ⅱ等、Ⅲ等。(详见附件2应用数学学院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目录.xlsx)
Ⅲ等证书:学生可申请免修或冲抵公选或创新与素质拓展课程2学分;
Ⅱ等证书:学生可申请免修或冲抵公选或创新与素质拓展课程2学分;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评定“隽良”学位;
Ⅰ等证书:学生可申请免修或冲抵公选或创新与素质拓展课程2学分,或专业选修课程2学分(仅限于本专业证书,按两级制的合格或五级制的良好或百分制的80分记载成绩);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评定“卓越”、“隽良”学位。
三、申请方法:
1、提交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上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学院(实验楼5-107)。
2、登录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填报(账号:学生学号,初始密码:123456,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学业创新成果申报——查看并右键新增——填写证书名称、编号、获证时间等——证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详见附件2:学生学业成果申报操作手册.docx)系统使用咨询电话:6291136。
3、学院“双证书”教育工作小组将根据制定的证书目录审批学生申请事项,并送报学校。
注意: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5750732867
0592-6291627
地点:实验楼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