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应用数学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03 点击数:

 

各年级:

根据校《关于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14社保年度(2014.7.1-2015.6.30)大学生医保参保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非毕业班全部全日制在校生(推荐参保);

2、2014届应届毕业生不在学校办理参保。

 

二、缴费标准

1、被我校认定的困难生参保免缴费;

2、非困难学生保费120元(新调整,保费比去年增加10元,保障额度也加大,详见市地税的通知《关于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告》(http://www.xm-l-tax.gov.cn/xmdscms/content/N1353.html )。

 

三、工作流程

1、续保和停保(对象:《附件1》表格中的学生)

与《附件1》中的本年级学生确认是否继续续保或停保:

(1)续保(延续前一年参保状态,不做停保处理):继续参保,学生签名确认;

(2)停保(不延续前一年参保状态,做停保处理):不继续参保,学生签名确认。并按停保要求完成《附件2:批量停保人员信息》。

2、新增人员参保(对象:《附件1》表格以外的其他学生)

(1)新增学生如为非困难生,填写《附件3:?年级361-?人》;

(2)新增学生如为困难生,填写《附件4:?年级363-?人》;

(3)361代表非困难生,363代表困难生,电子版信息必须核对无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年级提交《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因涉及学生隐私信息,请各年级4月14日前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发至sslin@xmut.edu.cn。

1、《附件2》填写注意事项

(1)根据《附件1》,将不继续参保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复制粘贴到《附件2:批量停保人员信息》相应列;

(2)减退原因代码统一为01,注意避免右键下拉时以序列方式填充的错误;

(3)切记不要变更《附件2》格式,否则系统不认可。

2、《附件3》和《附件4》填写注意事项

(1)内含四个工作表,直接录入,格式严格不得变更;

(2)“录入信息”必须按照填写范例完成并准确无误;

(3)“个人姓名”填写紧凑无空格;

(4)“证件号码”录入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有X必须大写;

(5)全部宋体10号字;

(6)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栏不填。

3、困难生医保要求

(1)困难生必须纳入医保参保(见附件6);校医务室目前已提供刷卡就医,年级需深入动员并讲清医保好处;

(2)非困难生拒绝医保参保,建议各年级让本人签名确认,并留存相关材料。

4、续保和停保要求

续保和停保均需学生确认签字,纸质版学院留存备案。

 

五、备注

1、《附件1》因涉及学生隐私,请注意保密;

2、缴费工作一同开始,收取非困难生参保费120;

                            

 

 

应用数学学院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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