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创建活力,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举行2013-2014学年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3月—4月
二、评选条件
(一)星级“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星级“先进团支部”创建标准》。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好,团员评价较高,在推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文明宿舍、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创建等团学工作有效开展方面,表现突出。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表率作用,在班风学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校、院、团支部组织的活动,表现突出。
5、团员意识强,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表现良好。
(三)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除应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团内职务,认真履职,在班风学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2、密切联系同学, 严于自律,乐于为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一)星级“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1、学院分团委评审:2014年4月11日前,各学院分团委成立评委会,根据创建标准对申报创建的团支部进行成果验收,按照比例评选出优秀团支部参加校级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校团委审核:2014年4月中旬,校团委对各分团委推荐参评的团支部进行审核,通过查看支部工作事迹简介、活动图片等有关材料确定入围校星级“先进团支部”的名单。
3、校级评审:2014年4月下旬,校团委成立由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团学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入围的星级“先进团支部”进行校级评审,票选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1、4月11日前,学院分团委成立评委会,对申报的团员、团干进行评审,评选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上报校团委。
2、校团委召开评审会,确定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单。
(三)星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发文表彰。
四、推荐名额和评选比例
1、各分团委推荐参评星级“先进团支部”的数量控制在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全校星级“先进团支部”数量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2、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总数按各学院团员总数2%的比率评选产生,名额由各学院分团委统筹安排,不以支部为单位平均分配。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团委认真做好星级“先进团支部”评审推荐工作,认真指导申报团支部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指导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团支部届时准备好海报展示,海报规格均为90X120mm,校团委统一提供模板。
2、各学院分团委在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过程中,要注重挖掘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青年学生典型,在各学院广大团员中树立榜样,有效发挥青年学生的带头示范作用。
3、为保证评优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学院分团委于4月11日前将经过公示确定的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相关材料报送校团委。
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