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现转发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补充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现将汇总学院和教职工个人的2020年的大宗货物(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设备等)的采购计划,编制学院预算。请2020年计划采购大宗货物的教职工填写《附件六:应用数学学院教职工个人采购计划采集表》,于2019年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zhushunan@xmut.edu.cn。
注意:
1、凡从学校支付资金采购大宗货物的项目均需要提交采购计划。包括除横向经费以外的学院和个人的其他类型经费,例如纵向、教改等经费。
2、没提交2020年采购计划的,2020年的采购申请将不被授理,须等到加入2021学院采购预算后,在2021年重新申请。
应用数学学院
2019年12月30日
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补充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福建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厦财采[2019]36号)等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报市财政局批复,未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政府采购。财务处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仍有大部分二级单位不清楚如何填报,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范围及填报要求
(一)凡从学校支付资金采购下列范围内的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此前已在2019年11月编报过一次性财政专项预算项目的无需再编报。
(二)采购2020年度厦门市政府采购《大宗货物采购目录》(详见附件一:2020年度厦门市大宗货物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大宗货物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复印设备、空调、投影仪等。
2.在采购《大宗货物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时,各单位应根据存量的实际情况,从配置标准上严格控制新增配置和更新配置。
3.在编制预算时,预算名称要严格按照《大宗货物采购目录》品目名称精确填写,如“台式计算机”不能写成“电脑”,否则下一步填写“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表”时系统将无法判定大宗采购组织形式。
4.预算项目不填具体型号参数,只填报单价控制价。如台式计算机,5300元,1台,并按台式计算机不同的价位区间编制。
5.行政办公使用的设备只能采购大宗标准型号设备(详见附件二:《标准化货物参考规格》),教学使用的设备如无特殊原因,只能采购大宗标准型号设备,科研使用的设备在充分说明原因后可以采购非标准型号的设备。
6.使用横向课题经费采购大宗货物的不受大宗采购程序及标准型号的限制,但应根据学校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进行配置。
编制政府大宗货物预算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校内预算申报表—政府大宗采购预算表》(详见附件三)。
(三)单笔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2019年已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但项目还未启动,2020年仍需采购的,需再次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无法采购。
2.编报预算时,按采购项目的预算总额编报一条预算条目(明细以附件的形式提供),填写附件四:《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校内预算申报表—政府非大宗采购预算表》(品目见附件五)。
(四)单笔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至40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类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填写附件四:《厦门理工学院2020年校内预算申报表—政府非大宗采购预算表》。
三、请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指定具体经办人员汇总并填报。各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由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统一审核、汇总至财务处报市财政局批复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备案。
四、附件三和附件四的纸质版请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1月10日前一式一份报送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采购与综合管理科王幼玉(临时办公楼C3-101),电话6291932。电子版请发送至2010137202@xm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