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保卫处《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现转发学校保卫处《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综治办〔2019〕22号),请遵照执行。
应用数学学院
2019年12月2日
厦门理工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2019〕22号
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今年12月2日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厦门市2019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厦公综〔2019〕319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二、工作目标
以增强师生交通文明素质,提升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车运行安全为目标,普及师生安全常识,强化“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校车、通勤车管理人、驾驶人安全教育,宣传“非法营运车辆”危害,提醒学生安全乘车,努力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保卫处负责下发通知,联合学工处在主要区域和路口悬挂以交通安全为内容的标语、横幅和安全提示牌。 结合厦门市教育局有关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在校内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做到集中存放、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联合属地公安、交警来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治理,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宣传部负责在各电子屏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标语。
(三)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实际情况,做好如下事宜:
1、制定活动计划。结合本单位的情况,按照各自制定交通安全周的活动计划开展相应的活动。
2、加强宣传教育。在本单位的管辖范围内以出板报、编写宣传材料,发放安全提示和交通事故案例,开展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对师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特别要向师生们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重要性。
3、开展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在天马路与海翔大道的十字路、四期公寓前的三岔路口、教学楼前的三岔路,分别组织6名学生志愿者与2名保安员队员一起担任交通执勤和劝导工作。
执勤时间安排:12月2日-12月4日,每天在上下课高峰期期间(上午7:40至8:10,中午11:40至12:10)承担交通劝导工作。
执勤时主要劝导:一是劝导住三期公寓的学生不走机动车道,不乘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引导学生走斑马线和人行天桥;二是在校园内劝导学生骑自行车不带人,不骑乘平衡车、“死飞车-自行车”,不在路面上使用滑板车、轮滑;三是引导机动车有序停放,不超速行驶等行为。现场督导的安保人员,将违规乘骑摩托车、电动车、电动平衡车、滑板车、轮滑等人员信息要现场登记学生的姓名和所在学院等本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方案,加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周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物业公司要管理好校园和公寓大门,配合好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的活动。
(三)保卫处要安排督导人员,并按照活动的时间准时上岗,严格督导;对各学院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
(四)各学院将交通宣传周的活动情况(电子版)于12月12日前发送到保卫处邮箱bw@xmut.edu.cn,作为年底考评依据。
厦门理工学院综治办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