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保卫处《关于开展2019年“1101”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现转发保卫处《关于开展2019年“1101”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系部、团委办公室于11月1日-8日期间积极开展《反间谍法》及《反间渫法实施细则》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主要宣传情况、活动照片、视频于11月8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应用数学学院
2019年11月1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1101”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法定要求,突出“反奸防谍”主题和“12339”举报平台宣传,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敌情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反奸防谍“钢铁长城”。请各单位在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反间谍法》及《反间渫法实施细则》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8日
二、宣传对象
全校师生
三、宣传方式
(一)各单位自行组织师生观看国安教育宣传片,对师生开展反奸防谍国家安全教育,引导师生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二)播放电子屏幕标语。具备条件的学院可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内容如下:
1.纪念《反间谍法》颁布实施五周年。
2.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共筑反奸防谍钢铁长城。
3.反奸防谍,众志成城。
4.国家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5.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6.单位和公民有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工作的义务。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举报电话:12339;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的主要宣传情况、活动照片、视频请于11月8日前反馈至保卫处,其余相关宣传的多媒体材料自行存档备查。
保卫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