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要求,选拔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定于2018年3月至5月举办厦门理工学院应用数学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大赛组织委员会
组长:詹华税
副组长:甄新、欧启通、翟绍辉
成员:严丽玉、钟俊江、王琛晖、吴春红、林珊珊
(二)学院大赛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院、学工部、教学部、创新创业教育部等部门领导及企业专业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学院大赛组委办公室
学院大赛组委办公室设在辅导员办公室(精工7-204),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三、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校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我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或跨学校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学校为报送单位),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比赛赛制
大赛评委会对参赛团队进行组织评审,并从中确定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6组优秀团队项目进入校级现场决赛(具体参加校赛名额以最终学校大赛组委分配给各学院名额数为准)。
六、赛事安排
(一)宣传发动(1月30日-3月27日)
(二)报名培训(3月28日-4月25日)
参赛团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与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双创教育工作办(工作办信息将在大赛QQ群上发布),同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完成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三)院级决赛(4月26日—4月30日)
1.第一轮书面评审(4月26日)。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合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PDF文件。大赛评委会对报名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遴选产生6个优秀项目。
2.第二轮项目路演(4月29日)大赛评委会对参加项目路演(展示8分钟,答辩5分钟)的参赛团队进行评审,择优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6组优秀团队项目进入校级现场决赛(具体参加校赛名额以最终学校大赛组委分配给各学院名额数为准)。
(四)备战校赛(5月1日—5月30日)
学院对入围校赛的优秀团队进行跟踪、辅导培训、赛前建立“一对一”帮扶指导工作,全力备战校赛;创新创业教育部组织“如何做好创业计划书、竞赛PPT和路演”赛前培训。
七、参赛奖励
成功报名(以第四届大赛官方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统计为准)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可加创新创业学分0.5分。
院赛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及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及证书。
另外对在校赛、省赛、国赛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及标准依照相关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赛。本次大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学院对此次大赛高度重视,将对参加校赛、省赛和国家的获奖团队给予奖励,希望全院师生踊跃参加、展示成果、为院争光。
(二)加强宣传活动。学院各系部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结合本院实际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做到全覆盖,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鼓励讲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九、其他
校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逸夫楼1-306创新创业园综合服务大厅,大赛有关事宜请与校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大赛的解释权归校赛组委会。
1.学院大赛工作QQ群为:551766413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严丽玉
联系电话:13606086311;
电子邮箱:817796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