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2016〕42号》通知,我院将组织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其内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总体要求:请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建设需要和个人工作实际选择或者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要求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教学方式、方法和内容的改进,以问卷、访谈、调研、行动研究等实证研究方式,力求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质量。
2、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的选题。
3、下列情况原则上不接受申报。
1)仍主持在研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
2)除卓越项目外,五年内已主持两项校级教改项目(含结题、未结题)的;
3)三年内曾主持教改项目,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导致项目撤销的。
4、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1-2年,一般项目(含专项)原则上1年完成,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最多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项目成果应体现应用案例并包含实施成效证明材料,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发表刊物有双刊号并注明课题名称、编号),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七千字以上、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并体现实证研究方法、最好出具采纳证明),教材(正规出版社出版),教学管理软件或系统(已实际应用),也可以是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其他成果。
一般项目结题由学院召开结题报告会,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结题评审,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复审。重点项目、行政教辅部门人员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请项目申报人于2016年10月19日前将《厦门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zhushunan@xmut.edu.cn。
2、学院拟定于10月26号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六项一般项目名单和两项向学校推荐的重点项目,研究单门课程改革、对学校其他单位无较大推广意义的项目不推荐作为重点项目。
3、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材料进行复审。一般项目,由学院经费资助。重点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再次评审和资助。
学院联系人:朱顺安 联系电话:6291627
教务处联系人:廖文婕 联系电话:6291186
教务处通知链接:
http://jwc.xmut.edu.cn/tztg1/jyjg/201609/t20160926_189550.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