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3-2014学年关于新生办理学生商业保险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2-25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以往做法,新生商业保险费用收集由保险公司派人来校现场办理。

    1、新生保险费应在新生班级建制时由班主任收齐,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给承保公司。

    2、各学院班主任,收取保费时按班级名单统计,并让学生确认签字,之后交到学院对应的承保公司处。

    3、承保公司缴费集中办理地点:厦软校区--教学楼A-107   集美校区—行政楼309会议室

    4、办理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3:00-5:00,如当天未收齐各学院的保费,会根据情况再另行通知收款时间和地点。

    5、各学院对应的承保公司如下:

     (1)人寿保险公司:文化产业学院、观光与酒店管理学院、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数创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2)太平洋保险公司: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人文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太平洋公司大案、急案联系人:小王13328763279

人寿公司大案、急案联系人:小陈8860020、18950116250

 

 

                 学工处

                20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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