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2社保年度(2012.7.1-2013.6.30)大学生医保参保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非毕业班全部全日制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被我校认定的困难生免缴费;其他学生100元。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参保:1、院系根据资助科提供的非毕业班全部全日制在校生《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电子版,跟学生核实信息,无误需学生签名确认;有误按学生更新后信息填报;2、资助科网上申报;3、资助科向院系反馈地税系统处理情况、院系整改;4、资助科再次网上申报并公布参保成功信息。
(二)缴费:1、院系代收参保成功的非困难生医保费100元/人;2、院系为单位存款入建行(开户名:厦门理工学院;账号:3510 1547 0010 59 000 888),现金交款单“交款人”填写院系、“款项来源”填写医保*人;3、“现金交款单”交资助科;4、资助科缴费后将“现金交款单”交财务处,保留复印件。
(三)制卡发卡:1、院系收集学生范本、初审后交资助科;2、资助科审核并反馈情况,院系整改;3、资助科再次审核后统一交社保中心制卡;4、资助科到社保中心领卡;5、院系签收、发给学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
1、内含三个工作表,直接录入,格式严格不得变更;录入信息必须按照填写范例完成并准确无误; “个人姓名”填写紧凑无空格; “证件号码”录入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有x必须大写!全部宋体10号字;
2、校医务室已提供刷卡就医,要求困难生必须纳入医保;院系需深入动员并讲清医保好处,凡非困难生拒绝参投医保,需要本人签名确认,院系留存有关材料;资助科将公布后续医保参保情况一览表。
3、按困难生363、非困难生361两个文件分开完成,以“例如:文传361-200人”形式命名文件,并于6月5日(周二)将电子版跟本帖。
(二)缴费
1、根据资助科反馈的参保成功信息代收学生医保费,切忌提前收取而后退费;
2、院系保留缴费学生清单;以院系为单位将“现金交款单”交资助科,留存复印件;完成时间另行通知。
(三)《大学生社会保障卡范本》
1、根据资助科公布的参保成功信息通知没有厦门医保卡的学生每人准备一份;领取空《范本》时间另行通知;
2、医保卡遗失的学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社保中心办理,不涉及本次工作;
3、提交《范本》以院系为单位,需附盖章的清单,与范本顺序一致(含姓名、年级班级、总人数);完成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