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05 点击数:

 

各班级:

    为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各班级班长转告班级生活委员协助收集学生需我校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纸质回执、高校确认书等(包括向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华安保险等贷款回执或受理证明材料,并请按如下分类整理、提交: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类型及办理须知:

(一)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1、请学生写上自己本学年所欠缴学费+住宿费总额(可以上财务处网上查询:http://cw.xmut.edu.cn/)点击:综合服务平台,输入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登陆后修改联系方式(自己手机号)方可激活。

2、学生在《受理证明》左上角留下本人联系方式。

 3、剪下《受理证明》下方密码条后将《受理证明》(含回执校验码)提交。

(二)农业银行(华安保险):《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及确认书》

1、请写上当年学费与住宿费总额;(可以上财务处网上查询:http://cw.xmut.edu.cn/)点击:综合服务平台,输入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登陆后修改联系方式(自己手机号)方可激活。

2、学生本人联系电话

(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告知书》

1、学生本人联系电话

2、留存学生处,学生处统一上系统确认即可。

(四)其他:其他类型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回执

1、告知函、确认书,只需要给高校留存的,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好后交由学生处留存。

2、需要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经办银行的(如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云南省(农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回执等):请学院自行审核:填写联系人、盖章;若经办银行要求一定要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的请以学院为单位收好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送学生事务中心盖章(行政楼311黄老师)。

备注:学校开户行、帐号信息请在财务处网页右下角查询。

 二、材料提交:

 1、请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并按类型分类办理。

2、老生续贷请班级收齐后统一于9月6日,提交到实验楼5#202林老师处(6291256)。

3、新生首贷回执材料,请班助在班级建制时及时收集,并请学生在材料上写上姓名、班级、学号、联系电话;由学院按以上类型分类整理好后于9月14日提交到实验楼5#202林老师处(6291256)。

应用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小组

 2016年9月5日

附参考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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