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院复评、公示时间:3月13日-3月30日
2、学校审核、公示时间:4月2日-4月20日
3、助学金发放时间:4月底至五月初
二、工作要求:
1、学院通过各种途径(电话家访、与家长、居委会联系、抽查日常消费凭证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一步复查、回访,随机抽取复查学生数不少于20%;若确有必要实地走访,学院会做好走访计划。根据复查情况适时给予相应处理和调整,对个别不良行为表现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学院会在上学期评定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学生家庭、在校表现等现实情况认真开展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重点对已获助学金的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异动情况(新增、删减、变更)的处理及审核工作,对新增将参照上学期操作流程同时于系统上进行申请审批。
应用数学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