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芳德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2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集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芳德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品行端正、成绩良好,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当学年已认定为特困的非毕业班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双下岗,难以供给基本生活费用;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丧失供给能力;

3、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子女或者孤儿;

4、家中有病人长期卧床或有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基本生

活费难以得到保证的低保户。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集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31名贫困学生(含2016年度已获助非毕业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明天(6月23日)上午9:00前报送附件1至林珊珊老师处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芳德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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