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缓解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困难,配合做好完费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学费。现将2014-2015学年学费缓交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办法
(一)符合以下条件且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变故导致临时困难,一时无法缴清本学年学费的学生可以提出缓交学费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已缴清本学年住宿费、代办费,且以前各学年均无欠费。
(二)贷款学生或申贷新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停贷学生或审批未通过学生除外)
具体要求详见《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暂行)》(《学生手册》)
二、工作要求
1、教务处将于9月25日关闭未完费注册的非毕业班学生的教务系统,并请各学院根据财务处期初扣费工作通知及时告知学生进行完费注册(新学年代扣时间8月29日,每月例行扣款时间为20日)。
2、学费缓交申请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填报附件1);学院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纸质版于2014年9月17日前提交给学生会助贷部郑萍萍。
3、还款时限:毕业班学生为2015年3月1日,非毕业班学生为2015年7月17日,请各年级务必提醒学生,因逾期未缴费者教务系统将自动关闭。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应用数学学院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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