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在校申贷工作的通知

作者:林珊珊 时间:2013-11-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3级新生在校申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文件规定,从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一项,但二者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在校申贷。

   二、在校申贷的项目

   根据国家政策和银校协议:建行不提供代办费、生活费贷款。

各二级学院由建行承办:只有(学费+住宿费)的学年费用≤6000元的学生,才能申请住宿费。(如学费3600元,住宿费1000元,总计4600元)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按照学生手册中的《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核进度表》(见附件2)向申贷学生做好政策解读。

2、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周三)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工处学生支援中心张老师处。

需提交材料: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核进度表》(各学院自行双面打印)在最上边、清单各序号项目材料依次排列,每生一叠整理好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交;《2013级申贷学生信息表》电子版(申请人和见证同学有关信息填写要准确,可以从各学院13级新生信息表里复制,如无13级新生信息表,亦可单独联系张老师)跟本帖,格式不得变更。

 

 

                                                                                              学生支援中心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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