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2级学生在校申贷工作的通知

作者:林珊珊 时间:2012-10-25 点击数:

 

各院系:

   为做好2012级学生在校申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文件规定,从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选择申请一项,但二者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在校申贷。

   二、在校申贷的项目

   根据国家政策和银校协议:工行、建行均不提供生活费贷款。

1、软件学院(工行承办):只能申请学费。只统计申请人数,备填信息表,其他另行通知。

2、其他院系(建行承办):只有(学费+住宿费)的学年费用≤6000元的学生,才能申请住宿费。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认真按照学生手册《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核进度表》向申贷学生做好政策解读,并将摸底申请人数电话告知资助科,便于统一印制申请表格,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10月31日(周三)院系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提交学生处资助科。

需提交材料: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审核进度表》在上、清单各序号项目材料依次排列,每生一叠整理好后以院系为单位汇总上交;《2012级申贷学生信息表》电子版(申请人和见证同学有关信息直接从新生信息表复制即可)跟本帖,格式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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