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应用数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应用数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应用数学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18日
应用数学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党内表彰先进的主要形式,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为认真总结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通过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激励广大师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委员、组织员、各党支部书记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正式师生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每个党支部班评选1-2名优秀共产党员。
2.每个党支部评选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2.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院和本单位的各项改革,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在教书育人、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吃苦耐劳,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经常关注和学习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和高校管理科学,改进管理方式,创造性地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教师党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技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党员能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品学兼优,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各类竞赛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好的创新成果,能充分展现我院大学生风采,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能顾全大局,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区“双报到”及“爱心厦门”各类有益的实践活动,热心为社会、学校、学院和他人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1.党性强,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体系,自觉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精,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求真务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加强和改进我院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创造性地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办好事,办实事,遇事能和群众商量,主动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各党支部推选、学院评优小组组织联评、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做到逐级评选、组织决定。
(一)党支部推荐
1.各党支部在认真总结年度党员开展相关活动情况及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提出本支部最终推荐意见。
2.拟推荐参加评选的师生党员、党务工作者要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报送学院党委评选表彰工作小组。
(二)小组联评
学院党委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组织联评,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表彰候选对象名单。
(三)党委审定
学院党委会召开会议,审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
(四)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每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