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一先三优”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责,模范践行 “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校党委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决策、决议,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集体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各2个(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至少各有1个是外单位的),并认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2014年“一先三优”推荐表》(见附件),于5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校党委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基层单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向一线专职辅导员倾斜。校领导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推荐对象。近五年内被授予全省和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此次不再推荐。
本次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校党委将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联评会,由推荐单位在会上介绍推荐理由或先进事迹,评委评议产生推荐的对象,报学校党委审批。
联系人:李怀青,联系电话:6291906
电子邮箱:zuzhibu@xmut.edu.cn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2014年“一先三优”推荐表》
2.推荐情况报告(参考格式)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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