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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规范我院党员流动过程中组织关系转接的手续,特制定《关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程序的相关规定》,现下发,请遵照执行。
请对本总支、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通知和督促党员本人于11月底之前按规定程序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委员到组织部(行政楼907)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联系人:孙慧英(6291906)
附件:《关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程序的相关规定》(请转:http://zzb.xmut.edu.cn/shownew.asp?id=187)
党委组织部
2007.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