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预计毕业生重新学习选课及考核安排的通知
2016/03/10 作者:
关于做好2016届预计毕业生重新学习选课及考核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2016届预计毕业生毕业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二级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预计毕业生重新学习选课及考核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一、面向对象及开课范围
所有2016届预毕业生尚未考核合格课程(含实践课程)及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必修类课程。
二、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报名与学习阶段安排
1、学生预报名
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3月11日(星期五)18点——17日(星期四)上午10点。
2、课程安排
预计毕业生重新学习的教学任务均采用单独开班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只安排一位教师承担。选课人数超过15人的课程将安排明确的上课时间地点,上课学时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50%;人数不足15人的课程允许学院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结合网络课程学习与师生线下辅导为辅的形式开展教学。各开课学院须于3月25日上午10点前在教务系统及时安排上课教师及上课方式。
不合格的实践教学环节(含各类实验、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课程原则上不能直接组织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向开课学院申请,并经开课学院同意和组织的重新学习,满足基本要求后开课学院可组织考核。
3、上课安排
所有报名学生请在3月25日18点后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安排及上课方式。
(二)课程考核安排
1、各单位严格控制教学时间进程,所有为毕业生开设的重新学习课程,务必要在第10周前完成教学。
2、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时间安排。统一安排在5月9日-5月15日,其中公共课统一安排在5月14日、15日两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课程由开课院(部)自行安排,要保存好有关考核材料。请各院(部)在毕业生重新学习考试安排完成后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和教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4月29日对教师和学生开放查询。
(三)成绩录入安排
要求开课学院课程考核结束3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填报《厦门理工学院毕业前重修学习成绩登记表》(附件1)(本表由开课学院与试卷等材料一起存档)。所有毕业前重修学习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且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课程选课结束,将按选课名单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办法(修订)》按学分进行收费,请参加选课的学生提前在银行卡预存,保证顺利扣费,方可进行后续学分认定。
2、请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负责通知每位学生,落实学业情况,做好毕业相关前期工作。
教务处
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毕业前重新学习成绩登记表.doc
附件2: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