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通知
2016/04/28 作者:
2014、2015级在校生: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厦理工[2015]5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本年度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2014级、2015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不欠任何费用。
二、学生转专业流程
1.认真学习《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详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学务管理栏目),明确有关规定,如:
(1)不得跨类申请转专业,如①艺术类申请转入其他类或其他类申请转入艺术类,②闽台合作类申请转入其他类,③软件工程学院申请转出该院者;
(2)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如高水平运动队;
(3)招生时本二批次专业不得申请转入本一批次专业;
(4)经转学进入我校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5)拟转入专业与现专业培养方案都必修的课程须合格;
(6)对于二年级在校生申请转专业的,仅允许申请转入同年级相同二级学科的相近专业或转入下一年级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
2.依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5月12日(星期四)前提交到教务处学务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教务处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转给各接收学院,由接收学院进行考核。
4.接收学院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公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校务会审议正式行文公布。
5.被批准转专业的同学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长申请转专业,但学生应理性申请,不要盲目追求社会所谓热门专业。学校对申请人数多的专业提高学业要求(原则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专业所在学院将对其严格考核及控制。根据近几年招生第一志愿录取情况和转专业情况,这些专业包括:财务管理、金融工程、投资学、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2.2014级福建省本一批招生专业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财务管理(ISEC)、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ISEC)、土木工程(ISEC)、环境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网络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015级福建省本一批次招生的专业有:材料类(含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车辆工程(国际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合作)、电子信息类(国际合作)、环境工程(国际合作)、土木工程(国际合作)、环境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绘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工程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
3.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
4.转专业申请一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592-6291185
附件:1.2016年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意向汇总表
2.厦门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2016年拟接收转专业意向汇总表.xls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