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3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2019-3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8:34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之规定,学生重新学习需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现将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名单确认

1、各学院根据2018-2019-3学期的学生重新学习名单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未在名单内,但确已选课成功的名单学院自行添加:①用绿色字体添加至电子表格末;②手写添加至纸质表格),打印纸质表格进行核对,要求重修学生必须本人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及应缴费用金额,如有异议、退课的请于5月30日前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并用红笔在确认表格上标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各学院于6月3日前将核对后的“电子表格”、“纸质确认表格”(要求教学秘书、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院(部)公章)提交给教务处。

二、重修学习收费工作

1、教务处整理核对重修收费名单及缴费金额送交财资处,经财资处复核后导入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预计学生于6月10日后自行登陆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主页的财务系统进行重修缴费。缴费方法见(附件1)。缴费时间如有变更会另行通知。

2、未缴清重修费用造成的结果,学生自行负责。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

附件列表:  
重新学习收费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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