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之规定,学生重新学习需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现将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名单确认
1、各学院根据2018-2019-3学期的学生重新学习名单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未在名单内,但确已选课成功的名单学院自行添加:①用绿色字体添加至电子表格末;②手写添加至纸质表格),打印纸质表格进行核对,要求重修学生必须本人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及应缴费用金额,如有异议、退课的请于5月30日前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并用红笔在确认表格上标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各学院于6月3日前将核对后的“电子表格”、“纸质确认表格”(要求教学秘书、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加盖院(部)公章)提交给教务处。
二、重修学习收费工作
1、教务处整理核对重修收费名单及缴费金额送交财资处,经财资处复核后导入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预计学生于6月10日后自行登陆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主页的财务系统进行重修缴费。缴费方法见(附件1)。缴费时间如有变更会另行通知。
2、未缴清重修费用造成的结果,学生自行负责。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