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26 点击数: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5:33
 
 

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激励我校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的先进经验,同时也为下一届国家级和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做好准备,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反映我校相关集体或个人在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能针对目前学校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一)在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创新、重构课程体系、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革中取得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

(三)在服务地方经济,对接主导和特色优势产业,调整和改造传统专业,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四)在探索闽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完善闽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的成果。

(五)在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六)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微观教学领域方面取得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奖设置及评选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校级成果奖初评与推荐标准为:①达到校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应用推广价值的,可推荐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②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达到校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推荐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③校内首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的,可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下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将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的最新要求对校级特等奖、一等奖项目进行整合后择优推荐产生。

三、申报要求

1.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项目,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完成的,由成果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教学成果申报者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无教学事故。

2.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为依托,能反映本学科专业的发展特点,并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取得突出的成绩。

3.申报成果应是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指从申请书中填写的“成果完成时间”到2019年6月30日。

4.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鼓励对未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进行整合,特别是同一单位的项目如内容可以整合的,不得分开单独申报。

5.按照《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8〕52号)要求已经报送到学校申请作为培育项目的,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1.成果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于9月30日前向本单位提交《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

2.单位初评。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学成果的交流,并对各成果的水平及其真实性做出初步评鉴。学校不受理未经本单位交流和初评的教学成果申报。

3.材料报送。

各单位根据推荐成果数量限额(见附件3)及时按规范报送下列材料:

(一)《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合计总页码不超过100页(教材项目除外),并胶装成册。

各单位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推荐项目的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同时将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lingyun@xmut.edu.cn。

4.学校评审。学校将于2019年11月中旬前后组织对教学成果申报项目的评审,并提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审定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5.成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教务处负责综合异议和举报意见,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不接受对获奖等级的异议。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系统设计。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作用,协助组建结构合理、积极作为的成果团队,诚聘专家开展指导咨询。系统梳理往届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获奖项目的成果主题,以及本单位教改项目及相关资源,统筹确定教学成果奖的选题,充分挖掘潜在成果和特色,跨专业、跨学院等整合申报。

2、总结凝练,突出成果特色。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提炼方法、提升理念、形成理论;注重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与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以及创新点三者之间的关联性;将教学过程的实践提到理论的高度,总结出符合教育规律性的认识,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全面掌握国内同类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突出定位与特色。

3、要注意整体效果,强化辐射影响。各单位要着眼今后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着重围绕校级教学成果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的后续改进措施,包括发表高水平的教改论文、出版专著或教材、承办研讨会、做好媒体宣传等,补齐短板,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

4、要提高站位,做实项目规划。各单位要未雨绸缪,紧随学校总体部署安排,及早谋划和精心设计教学成果,做实项目规划,提升成果竞争力。

5、如遇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时间提前的情况,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截止时间也将适当提前,请各学院利用假期抓紧时间准备。

联系人:于老师,吴老师;电话:6291565,6291186;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二级教学单位申报限额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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