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正常的上课秩序,现将有关课表初排及查询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按照全校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教学任务、安排课表并做好课表自查工作。教师积极配合,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协调好学校教学中心工作与个人进修科研等工作,提前做好备课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教师(包括实验员、外聘教师)尽快登录教务系统,认真核实新学期教师个人教学任务及个人课表安排,并做好上课准备。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教学秘书处理;9月1日12:00后全体教师需重新查询正式课表安排。
三、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本学院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阅新学期课表。在查看课表时提醒学生特别注意看清上课周数、地点,并与班级课表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教学秘书处理;9月1日12:00后需重新查询正式课表安排。
四、凡课表中授课教师为“自动生成”的,各教学单位应于9月1日上午10:00之前确认授课教师并在教务系统做好变更。如授课教师为外聘教师、新进教师应于9月1日前办完相关手续,否则无法认定其开课资格。
教务处
二○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