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协调学校各项工作,维护学校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保证各单位承接的非校内课程考试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加强非校内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2016〕45号),请于3月15日前将2018-2019春季、夏季学期内你单位拟承接的非校内课程考试有关信息报教学运行科备案,填写《2018-2019春季、夏季学期承接非校内课程考试信息表》(附件1)。对未报备的非校内课程考试,原则上不予场地、设施、水电等保证;若发生影响各项工作秩序和学校声誉的事件,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当前无法报备有关信息的,拟承接单位届时应专文或0A向学校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财务处、监审处等相关部门申请、协调后才能承接。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