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教育部办公厅、福建省教育厅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现面向各二级学院收集“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信息。
辅助理解的若干说明:
1、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参考定义):学校教师和企业人员共同磋商、企业参与课程设计且应用于实际教学的课程。(亦即,具有一定体量企业元素且应用于实际教学的课程。)
2、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的课程数(指标09.):2018年度,学校和企业合作开发并且正式给学生授课的课程数。(表述来源:教育部办公厅便函)
3、2018年(自然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请各二级学院将信息统一汇总至教学秘书处之后,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厦门理工学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信息汇总表》发至邮箱16942664@qq.com。
此次信息收集将作为“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基础性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对本学院此类课程进行梳理、甄别和盘点,筛选出符合定义、实际开展、比较稳定的一批课程(建议不超过10门/学院)。未来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业务的统筹指导,择优择精,对此类课程进行项目申报建设、评优评奖方面的政策和经费倾斜。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信息汇总表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