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应用型特色教材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厦理工教务〔2017〕45号)文件要求,结合《二级学院2016-2018年建设目标责任书》及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精神,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做好2017-2018学年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助范围
能反映我校专业建设尤其是“卓越培育计划”、“闽台校企合作”、“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成果,填补国内教材空白或在同类教材中有较高水平或具有开创性的教材。
(二)资助重点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请各教学单位重点资助以下类别的特色教材或数字化教材:
1、校企共编类教材,包括校企共建课程教材、案例库教材及企业实践教学的配套教材等。
2、闽台合作共编类教材。
3、其它类教材,包括与网络在线课程、翻转课堂配套的教材,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素质教育高水平教材。
(三)申请立项教材主编条件
1.有较高学术造诣,教育思想、观念要体现时代精神,具备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
2.有多年从事该课程教学或学生企业实践教学项目指导的丰富经验,有一定的教材编写经验,具有高级职称的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或在聘业界导师。
(四)申请立项教材参编作者条件
1.从事该课程本科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含),或学生企业实践教学项目指导两轮(含)以上;
2.具有讲师或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五)原则上立项教材的主编和参编作者每次只允许申报或参编一项教材立项,在该教材未出版之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材立项;已有立项的同名或类似教材不建议申报。
(六)拟定出版社为国家级出版社、重点高校出版社或国家级行业出版社。
二、申报及资助办法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当前国际国内教材建设现状、特点和趋势,结合专业与课程建设规划,制订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并为每种规划教材遴选一位合适的主编;
(二)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申请书》(含详细的编写大纲)及有关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三)由各教学单位组织3位(含)以上校外专家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教材建设资助项目,并将资助项目的相关材料(教材基金立项申请汇总表、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申请书、校外专家评审表)报教务处备案(博学苑102)。
(四)两年内教材正式出版后,送3本样书以及结题报告书教务处备案(博学苑102)。
三、其他说明
(一)凡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建议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为5-8万元,具体资助金额由各教学单位确定,资助经费在财务处设立专用账户,由主编根据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二)受学校教材基金资助的教材应当在教材的显要位置注明:“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
(三)原则上不受理修订的教材立项申请。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2017-2018学年教材建设资助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附件1: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2: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专家评审表
教务处
二○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