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1、4月5日—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单位按4月6日(周五)的授课任务进行教学。
2、需要临时调、停、补课的,请提前办理手续并做好通知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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