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有效防控考试违纪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有效防控考试违纪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11:23
 

各教学单位:

近一学年以来,学生考试作弊现象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利用微信、QQ群进行群体舞弊的案件多发,已对勤奋学习的学生、认真教学的教师和学校声誉造成了不利影响。为重塑良好考风学风,维护师生正当权益,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参考国家高考和CET考试管理规范,现就考风建设和防范考试违纪行为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多部门联动,为良好考风建设综合发力。校院两级教学系统、学工系统、宣传部门和监察部门,要围绕良好考风建设这条主线,既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共同营造勤奋学习、诚信应考、严谨考务、公平公正的优良考试环境。

2、多形式施教,有效开展学生诚信应试教育。要组织学生学习《考场规则》、《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做到人人熟知规则、敬畏规则。通过班级发起诚信应试《倡议书》、人人签订诚信应试《承诺书》等仪式,引导学生形成自觉、自律、自信应试的良好风尚。要利用以往考试违纪查处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做到时刻爱惜自己和父母的名誉。

3、多技术防控,加大防范考试作弊力度。学校考试巡视系统监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值班,考试巡视系统、IP电话要安装到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各教学单位相关党政领导桌面,实现现场巡查、网络集中巡视和随机巡查等多种巡考方式全程覆盖。教学单位要配齐配足金属探测器,为监考教师做好考生进场把关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防控考生把通讯设备等违禁物品带进考场。

4、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监考教师要认真通学《监考须知》、《考场规则》、《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重点把握监考工作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制止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不使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学院要组织专场监考业务培训,并建立相应的培训档案;各教学单位主考与监考教师签订《监考责任书》。

5、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考试违纪问题。对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实行即时通报,在查核证据后根据违纪情节及时处理。对因失职而造成群体舞弊行为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单位领导,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周知并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理工学院

教务处      监审处

2017年12月26日

"); }

   COPYRIGHT@2007-2013   yysx.xmut.edu.cn  厦门理工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