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17-2学期缓补考工作时间调整及16-17-3学期缓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03 点击数:

关于16-17-2学期缓补考工作时间调整及16-17-3学期缓补考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16
 

关于16-17-2学期缓补考工作时间调整

及16-17-3学期缓补考工作的通知

 

因16-17-2学期与16-17-3学期缓补考考试工作需同步进行,16-17-2学期缓补考的考试安排查询时间、考试时间有所调整。调整后16-17-2学期及16-17-3学期缓补考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缓补考时间为2017年9月9日-17日。7月22日前通过系统生成、合并2、3学期需缓补考的课程及学生名单,7月22日-27日由各院(部)通过系统进行补考、缓考排考,7月28日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缓补考安排(查询时,只需选择查询第3学期缓补考安排,便能同时查询2、3学期缓补考课程的考试安排)。校公共必修课补考时间为9月9日-1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公共体育课程的缓补考时间由公体部另行通知

2、学生赴美实习、闽台交流等因公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缓补考,参照《关于“闽台合作(3+1)”等专业学生补考安排的方案》(教务【2016】29号)执行。

3、所有课程的缓补考由开课院(部)负责组织,各院(部)必须按照期末考试工作要求组织,领导、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制度,杜绝考试违纪行为。

4、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缓补考任课教师完成评定成绩、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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