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班学生代办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08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班学生代办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5月08日 01:42
 

各学院:

为保证按期完成2017届毕业班教材代办费结算工作,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以及《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厦理工教务〔2016〕58号),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现将本届毕业班代办费结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代办费余额将直接打入每位学生学号所对应的建行卡上,财资处统一将学生登记的建行卡号(详见附件一)发送给教务处,由教务处转发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学生核对卡号。若卡号有变更,于5月17日之前学院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统一汇总变更信息后报财资处,由财资处统一做变更处理。请注意:变更信息统一用附件二(银行卡号变更模板)汇总。银行卡号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建行卡,不能代领,格式中间不要加空格。

二、本班级负责人于5月17日前到学生活动中心102室,领取“2017届毕业班学生代办费结算表”,要求每位同学核对并确认(黑色水笔),若有异议由班级负责人咨询教务处卢老师,联系电话:6291189。

三、本班级负责人于5月29日前将确认后的“2017届毕业班学生代办费结算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02室,进行再次核对无误后,教务处将各学院代办费退款数据发至各学院教学秘书邮箱。

四、本次退款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从财资处网上薪酬系统中的学生酬金申报渠道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1、网上登录用户名:100,密码:000000,项目代码:100-10000。

2、可使用申报界面的“学生模板导出”上传退款数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退款数据,申报完成后,打印申报单,学院经办人签名后送学生活动中心102室,教务处领导审批、并附确认后加盖教材专用章的“2017届毕业班学生代办费结算表”,由教务处统一交财资处办理退款报销手续。

因2017届毕业班人数多,时间紧,请各学院重视代办费结算工作,通知各班级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附件一:学生建行卡号(防信息泄露发至教学秘书邮箱)

附件二:银行卡号变更模板

教务处 财资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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