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结业、毕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考试的时间安排为2017年5月2日-5月19日。公共课结业、毕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因实践性课程考核未通过或毕业论文(设计)未通过而结业的学生,需申请重新学习实践性课程或补做毕业论文(设计)。
3、结业生在弹性学制内(留降级、休学等学籍异动时间包含在弹性学制内),可重复申请结业后重新学习考试,弹性学制结束后,仍有课程不及格者,作永久结业处理。
4、毕业生在弹性学制内(留降级、休学等学籍异动时间包含在弹性学制内),因学业绩点不足,未获得学位证书的,可申请重新学习考试。
5、请各院(部)教学秘书收到本通知后对本单位2011级本科、2012级专科及以后的结业、毕业生进行排查,务必在4月5日前再次将有关结业、毕业后重新学习考试的规定及工作流程告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结业、毕业生,提醒其做好重新学习考试申请及复习工作。
6、结业、毕业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原所在院(部)审批,申请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
7、各院汇总后于4月20日前上交申请材料至考试中心。
8、跨学院课程由开课学院告知考生所属学院考试安排,考生所属学院通知考生考试的具体安排。公共体育课在考试时间内与课任老师联系,确定考试时间,考核按该不及格学期的考核要求进行。
9、各院(部)严格按考试规定组织教师做好考试命题、印刷、阅卷及相关工作准备,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
10、《计算机文化基础》可通过参加各类计算机等级考试折算成绩,《创业基础》、《形势与政策》、《职涯规划》、体育课按实践性课程处理。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