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24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之规定,学生重新学习需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现将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名单确认

1、各学院根据附件16-17-2学期学生重新学习名单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打印纸质表格进行核对,要求重修学生必须本人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及应缴费用金额,如有异议的请于3月29日前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并用红笔在确认表格上标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各学院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确认表格(要求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提交给教务处。

二、重修学习收费工作

1、教务处整理核对后重修收费名单及缴费金额送交财务处,请应缴费学生在学费扣缴银行卡上预存费用(≥应交重修费用+20元银行卡扣款余额,),财务处于4月5日至11日期间从银行卡中收缴重修费用(扣款两次)。两次扣款都未成功的,学生自行登陆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主页(http://cw.xmut.edu.cn)的“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2、未缴清重修费用的重修成绩不予承认,对此造成的后果学生自负。

附件1:重新学习收费名单及确认表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

 

教务 处

2017年3月2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重新学习收费名单及确认表.xls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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