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6-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已开始,在考场巡视过程中陆续发现监考教师存在违规行为如监考迟到、未佩戴监考牌、做与监考无关事宜特别是使用手机、未严格清理考场等。请各教学单位提醒监考教师:
1、及时核对监考安排,按时到位;
2、佩戴监考牌(如系新进教师或监考牌丢失,可统一至考试中心领取);
3、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防范考生违纪。
同时,请提醒师生,考试期间考场监控已开启,根据《厦门理工学院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考试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
教务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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