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局相关规定,以及《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厦理工教务〔2016〕58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已完成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费的总核算,目前进入核对、公示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费结算依据:
1.学期初各班级负责人签字的《学生教材领用单》。
2.教材采购每学年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供应商,学生教材费均按当年招标价进行结算。
二、核对办法
1.各班班长到学生活动中心102核对并确认本学期各班级教材费汇总及各班级教材实领明细情况。
2.各学院及时配合教务处组织各班班长做好教材费的核对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其核对情况。
三、核对时间
3月27日—4月7日
联系电话:6291189
附:2016-2017-2全校各班级教材费汇总及实领明细表
教务处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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