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3学期重新学习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5/07/01 作者: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3学期重新学习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全体学生: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4-2015学年第3学期重新学习的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重新学习选课的对象
全体有不及格科目的在校学生(软件学院除外)。
二、重新学习选课方式
选课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教务管理系统忘记密码的,请联系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进行清零或查询;
未注册学生不能登陆选课系统,不能参加重新学习选课。
三、重新学习选课时间安排
本次选课时间为7月1日(星期三)12:00至7月6日(星期日)14:00,请各位同学根据选课的时间适当提前做好重新学习选课工作。
请牢记具体时间安排,错过网上选课时间的由学生自行负责。重新学习选课遇到问题的同学,务必在选课时间内反馈到开课学院或教务科及时解决,逾期不再受理。
四、重新学习选课地点安排
选课期间,同学们在任何可以访问互联网的地方都可以参加选课,包括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学生宿舍、网吧等,具体地点请自行选择,学校不再提供专用的选课场所及设备。
五、注意事项
1.本学期课程重修暂定全部为跟班重修,请同学们选择“跟班重修选课”按钮,进行重新学习选课。报名结束后会根据课程报选人数做适当调整。
2.跟班重新学习学生上课时间有部分冲突的(冲突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及以上),需携带电子版或纸质版个人课表,经任课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后可以进行自主学习。自主学习的学生需要按正常教学进度提交自学笔记作为代替平时点名的依据,在完成课后作业、期中考核等环节后参加期末考核。《厦门理工学院自主学习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任课教师保存备案。
3.可重新学习的课程列表中为本学期有开课任务的课程,如果列表中不存在说明本学期没有开课任务,将不能进行重新学习选课。各位同学选择重新学习课程时,务必留意所选课程的“课程代码”,应与未通过课程的“课程代码”一致,如果出现课程名称相同、相近但课程代码不同的情况请找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咨询确认,否则该修习无效。对于停开课程需要参加重新学习的,请下载附件3的《停开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到开课学院办公室咨询并手动办理申请。表格填写完毕,请在选课时间内交至教务处备案。
4.所有重修选课须按学分进行收费。收费通知将在15-16学年秋季学期下达。
附件1:学生重新学习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自主学习申请表
附件3:停开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版)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学生重新学习网上报名操作流程.doc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自主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3:停开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doc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版).docx